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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暴力执法霸占妇女家产,弃养子女
来信人: 尤*庭 来信时间:2023-02-15
我与李建2009年1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当时裸婚嫁给男方,因男方家庭窘迫,居无定所,婚后共同购买了宅基地,次年共同建造380平米三间二层小楼。后因家庭矛盾婚姻失和,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于2013年6月21日协议离婚。又签订《司法见证书》《离婚因财产纠纷协议及保证书》尤集司法所做见证。男方因未履行相应的协议及保证女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并多次扬言杀掉我,各个部门有关系网,同时给当地派出所村委会递交证据备份,奈何法院不收,派出所不办,村委说无权干涉,同时我的多个律师暗示我被打压没办法给我受理案件,求告无门!送孩子回家维权,被暴力执法带走两次,导致手和胳膊多处扭伤,无奈只得信访!求各位领导公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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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11-27

您好,根据您所提交的问题,如果您遭到暴力侵害和威胁,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关于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