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有问有答
回复选登
来信
求助信
来信人: 吴*莲 来信时间:2023-10-13
尊敬的谢主席:
      您好,很遗憾在您百忙之中还要给您添麻烦,可我也是万般无奈下才向您求助的。
      我原是一名下岗工人,根据自身身体原因及家庭情况,在歙县紫云路上开了个烟酒店,十几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和亲朋好友的支持帮助下,努力诚信经营,稳定了一定的客源,增加了家庭收入。
      前二年马路对面全封闭的歙州学校修建,为防止边门因长期关闭停车堵门,就在门外树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牌子; 上个月烟草专卖局通知说我店与学校边门距离只有48.5米,离规定差1.5米,根据要求要取消我店的烟草经营许可证,而我店主要经营是烟酒,取消烟草经营许可证,也就意味我店倒闭关门,经多次向烟草专卖局说明我店实际情况,但烟草专卖局说是上级规定,他们也没办法;可我店实际情况与歙州学校的学生根本不搭边,歙州学校是一个全封闭的私人学校,全年都确定在放假期间才允许学生出校门,学生除了放假时会路过我家店门,其它时间连看到我店的机会都没有,毕竟学校的大门及教学区和生活区离我店太远,而且还是全封闭学校;现歙县烟草专卖局就因学校长期关闭的边门,有了消防通道的牌子,距离要求相差1米多就要取消我开了十几年老店的烟草经营许可证,这样一刀切的作法对我店来说是不合理的,也跟现在国家政策是相违背的,现在实体店经营本就艰难,三年的疫情已造成巨大损失,现在店里生意刚有起色又要取消烟草经营许可证,造成的损失不单单是减少收入,而是倒闭关门;在此只能向谢主席您求助了,希望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保留我店烟草经营许可证。
      求助人 :歙县阿莲商行 吴彩莲
回复
回复时间:2023-11-24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另根据《黄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条第三项: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含消防通道)可通行距离5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