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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21年5月,入选“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来信人: 黄*士 来信时间:2024-01-09
2021年5月,陆鹏,安徽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重点人管理指导科,入选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觉得很滑稽。陆鹏,三次婚姻,每段婚姻都存在家暴报警的情形,其现任妻子甚至被殴打入院。其女儿未满月,殴打前妻,禁锢,没收手机。最后,前妻以家暴起诉离婚。这样的人,能入选,是否滑天下之大稽。家暴发生时,两名女性都曾电话联系过你们,得到的答案,都是报警。其工作单位和性质,完全无法对他进行惩戒。你们也未曾对我们提供过帮助。但,这样的人,入选,是否能够彰显楷模带头作用,体现我省妇联工作的态度和立场。该事件,确实已过公示期。可是这样的表彰,这样的荣誉,确实不应该放在这样的人身上。望谨慎处理。
回复
回复时间:2024-04-01

黄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函请省公安厅核查。针对您的质疑,省公安厅采取多种方式认真了解核实,并进一步调阅了诉讼离婚法院民事调解协议书等,发现原告黄女士和被告陆鹏经蜀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已于2015年11月27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21年4月,省公安厅对从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岗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当时也进行了公开公示,且未收到不良举报反映。感谢您对我省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